为照顾一位同村的残疾人,10户人家发起约定:同路不丢伴,携手走人生。当约定在26年间被传递成一种习惯,当善良被当作一种习惯而传递,他们用良知给了我们温暖的启示。
无悔的承诺
——2008年度“感动巫溪十大人物”特别奖李兴友等村民
27年前,为照顾村里又聋又哑的智障孤人李丙香,通城镇龙池村二组10个户的村民立下一个口头约定:不管日子怎么苦,都要轮流供养李丙香一生到老。从此,一生未嫁的李丙香简单而快乐地生活到现在。
李丙香天生命苦。李丙香一生下来就又聋又哑,智商偏低。因此,她母亲不久就远走他乡嫁到邻县去了,丢下了都是残疾的父女俩相依为命。1981年,土地刚刚下放,好日子才开始,李兴能却因病去世。当时,李丙香虽已30多岁了,可是除了吃喝睡不要人伺候之外,啥也不懂,啥也干不了。村民送去了粮食,她却做不来饭。怎么办?全组一共10户,50口人,谁来管?在当时的村民小组组长李兴友的召集下,龙池村二组10个户的当家人坐到一起商量:李丙香今后的生活问题该怎么办?他们按分田人口计算,50个人不分老幼,每8分地供养6天。并规定在供养期间:一、不能让李丙香干活;二、负责李丙香吃饱穿暖;三、不能给“脸色”,欺辱李丙香;四、照顾保护好李丙香,如果李丙香出现一般事故和生病,要负责医治复原后才能交给下一个户主。这就是后来坚持了27年的约定。
当时包产到户刚开始运行,每个村民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多数家里依然过着吃上顿无下顿的日子。加上土地改革,心里都没有底。但10个户主没有一个提出异议,这毕竟是一个在一起生活了多年的乡亲的生命啊!
尽管有些供养户的年龄比李丙香要大得多,生活也十分困难。但是从定下约定起,10户村民都把李丙香当作亲人一样照顾。李丙香饭量特别大,加上她有智力障碍,吃饭时“只准锅见底,不想嘴上停”,每顿饭比一个壮劳力吃得还要多。但是,就是在80年代初期,村民们即便自己勒紧腰带过日子,也未让李丙香饿过一顿饭。
李丙香对吃很挑剔,不喜欢吃玉米面,要吃大米、土豆和面条。而在农村,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对于贫困的山区农民来说,这可是一个不小的难题。供养期间,供养户都要想方设法弄点大米和面条给李丙香开小灶。所有的供养户都有过四处去借或变卖东西去买大米和面条的经历。有一年,一个供养户家准备的大米和面条不够了,只好做了一顿玉米饭,虽然那时吃油是很奢侈的事,但饭里还特地为她加了猪油。谁知李丙香一看是玉米饭马上就哭了。户主马上为她下了一碗面条后,李丙香又才笑了。
李丙香有两间瓦屋,每天都是一大早到供养户家去,晚上吃完饭才回家睡觉,最远也只有30分钟的路程。但是每个供养户家里还是专门为李丙香准备了床铺,让她不想回家或是遇刮风下雨时留宿。后来,李丙香住的房子年久失修很危险,1993年村里为她争取了扶贫资金,村民出工出力为她盖起了两间新房。
27年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照顾过李丙香的村民逝世了,还有一些农户搬迁了。为了兑现共同供养李丙香一生到老的约定。他们又制定了一项新的规定:有外社村民要购买供养户的房屋和土地,必须同时承担供养李丙香的义务;供养户即使搬迁到外地,依然要承担供养任务,自己想法解决。
1998年,李兴银搬迁到乡里去了,中心村的冯大范买下了他家的房屋和3个半人的土地。照约定,他要承担供养李丙香13天的义务。听说这个约定后,他说;“每个人都要老的,老了还不是和李丙香一样需要照顾,再说这也是积德,做善事。”儿女都在外,自己也60多岁了的冯大范高兴的答应了这个要求。这一照顾就是8年多。
儿子在湖北江陵县安家多年,一直准备跟着儿子度过晚年的63岁供养户李兴德却为了这个约定被拖在了家。他家分有5个半人的田,要供养李丙香1个月零6天,同时他还要照顾腿部残疾留了好些年的妻子。但多年来,他一直没有找到买他土地的人,为了这个约定不得不一年又一年地留了下来。后来,他干脆放弃了到江陵去的想法,让儿子每月寄300元生活费回来。他说等把这个承诺实现了再过去。
原来跟随哥哥生活的李兴兵有8分土地,后来他成家立户后,就自己承担了供养李丙香6天的义务,2002年,李兴兵外出务工后,这个义务就转交给了租种他土地的李长富。2003年,李长富又外出务工,临走前,他又把这个任务交给了租种土地的蔡秀芳。
这个关于善良和美德的约定,在27年时光中,牵动着近百村民的心。因为这个达成在口头上的简单约定,李丙香多年来身体健康,少有疾患。
09年10月,通城乡的敬老院建成了,乡上把李丙香安置进了敬老院。李丙香住进了敬老院,供养户和其他村民都都十分关心,经常去看她。好在李丙香不久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村民说,要是李丙香在敬老院生活不习惯要回去,他们还是会接她到村里,像过去一样供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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