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无事酒”开始冒头,一些人借机敛财,群众苦不堪言。“无事酒”指除婚丧嫁娶之外的酒宴,例如:生日宴、乔迁宴、升学宴、征兵酒、满月酒等等。
“整酒敛财”从表面上看是民风民俗问题、社会问题;但从深层看,是权力、地位、社会影响力相互交织的利益争夺问题。普通百姓过度宴请,坏的是民风;领导干部借机敛财,为投机专营的行贿者提供方便,则影响党员干部形象,损坏政府公信力。为此巫溪县天元乡特制定《关于从严整治“无事酒”的公告》。
关于从严整治“无事酒”的公告
天元乡各村广大居民:
大美天元,文明乡风。全面整治“无事酒”不正之风,家家受益,人人有责。天元乡全体广大党员干部和居民应知荣知耻,明理树德,遵纪守法,自律自警,行动起来,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牢固树立文明新风。应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急切呼吁,经各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自即日起,将从严整治“无事酒”。现通告如下:
一、违规整酒一律纳入诚信惩罚。各村建立居民诚信台账,对各类酒席进行登记备案,凡操办、参与婚丧嫁娶之外的酒席(包括满月酒、搬家酒、生日宴、升学酒等),一律纳入居民诚信负面清单,对申请入党、考试入学、征兵入伍、公务员招录、商业信贷、招投标项目等需要乡村出具相关证明的,将如实记载,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二、设宴敛财一律取消救助资格。凡天元乡内贫困户家庭、低保家庭等财政补助救助家庭享受政府帮扶、救助的,操办、参与除婚丧嫁娶以外整酒事宜的,一律报送民政、扶贫等主管单位进行审查,对帮扶、救助资格进行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清理的一律清理。
三、干部违规整酒一律严肃查处。凡天元乡内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专职(兼职)干部、党员及其家庭成员,凡操办、参与除婚丧嫁娶以外整酒事宜的,一律上报县纪委监委,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一经查证属实,将从严处理、全乡通报,并责令退还礼金。
四、承办违规酒席一律严查重罚。对于辖区内承办“无事酒”的餐馆、酒店及其他经营主体,一律上报税务、市场监管、建委、商委、公安、消防、市政、环保等相关主管单位,严查其依法纳税、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市政管理和环保污染等方面,对占道整酒、乱排污水、阻挠调查、干扰执法等违法违规者,一律予以加重处罚。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
通讯员丨张本杰
巫溪县委宣传部 巫溪县文明办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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