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召开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通报会上获悉,我县在134个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中排名第26位,在西部县级文明城市中排名第一,在全国重点帮扶县中排名第一,同比上升31位。
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马岱良通报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客观阐述原因分析,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丙合代表县级全国文明城市从三个方面作交流发言。一是秉承“一切为了人民”的创建理念。做到了高位推动、整体联动、严督驱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力促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坚持“一切依靠人民”的创建方法。用网格化管理凝聚民心、用榜样的力量浸润民风、用自治的办法汇聚民力,通过政府引导、行业组织、群众参与,形成了共建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三是追求“一切惠泽人民”的创建效果。通过创建,让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形象大幅提升,加快打造“建得从容、美得自然、过得幸福”的“森林之城、宁静之城、灵动之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3月,中央文明办一局副局长李卫强一行,赴我县调研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对我县创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巫溪是一座山水灵动之城、淳朴厚德之城、温暖幸福之城、坚韧不拔之城、用心实干之城、文明标杆之城,为西部地区开展高水平文明创建探索了新路径、积累了新经验、做出了新示范。
亲爱的市民朋友,如今,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深化,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每一个践行文明、辛勤付出的您!文明巫溪,感谢有您!未来,文明巫溪的深耕厚植,仍需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继续努力!再创佳绩!(李明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