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文明县城,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打造“诚信巫溪”,社会信用建设必不可少。近日,巫溪县政府出台了《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指出为加快巫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县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将在巫溪信用门户网站——“信用巫溪”开设专栏来发布信用红黑名单。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方面也给出了详细措施,让巫溪信用联合奖惩都有章可依。
“信用巫溪”网站将开专栏 依法依规发布信用“红黑名单”
“我们将在‘信用巫溪’网站开设专栏,依法依规发布全县信用‘红黑名单’。”巫溪县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说。县级部门要制定各行业的“红黑名单”发布规定和奖惩制度,及时整理本行业“红黑名单”发布内容,按规定程序在本部门网站及“信用巫溪”平台予以公布。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重庆巫溪县政府与华龙信用签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携手打造“信用巫溪”平台。该平台在6月份上线。已经为巫溪的信用信息归集发挥了重大作用。
根据“实施办法”,由县级、市级(含)以上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按规定程序认定的与诚信相关的荣誉主体,各行业领域信用分类监管中被列为最高等级的诚信主体,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人,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都可以被列为守信“红名单”对外发布。
同时,“实施办法”也明确了“黑名单”的发布范围。其中,如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主体,被工商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国防义务等行为都将被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巫溪县联合惩戒将有章可循
“有了红黑名单,还要有相应的激励奖惩措施!《实施办法》的发布,就是让我们的奖惩激励都有章可循。”负责人介绍,对于红黑名单的奖惩,巫溪县政府发布了多项措施。
记者了解到,巫溪县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方面,守信企业和个人在办理行政许可等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和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时,优先考虑,加大扶持力度等等。
对于失信企业和个人,巫溪县将从行政、市场、社会和法律等方面给予严格的约束和惩戒。如在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依法纳入黑名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同时,巫溪县还将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据了解,“红黑名单”公开期限一般为二年,法律、法规和国家、市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和要求的按规定执行。“红黑名单”公开期限届满,从公开界面删除,转为内部档案保存。
巫溪县发改委负责说:“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还强调要加强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机构合作,引入第三方信用机构参与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做好信用信息的应用服务,开展信用‘红黑名单’评估。”(龙信 华龙网)
巫溪县委宣传部 巫溪县文明办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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