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达岭长城微博发布通告: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划,被网友及相关媒体曝光。我处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案。经初步调查,视频中拍摄的游客刻画行为发生时间为3月21日13时许,地点位于北三楼至北四楼之间,初步判断游客使用的刻画工具可能为钥匙、铁丝或其他尖利物品,刻画内容为游客姓名。目前,我处已会同公安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我处会及时将事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潇湘晨报)
不文明的行为人人谴责,在长城上刻字的行径不仅是不文明的,更是违法的,对文物造成了破坏,也导致了其他游客欣赏的障碍。联想到更多类似的在文物上刻字的坏风气,必须拿出法律亮剑的手段,才能够扼杀住。否则的话,任凭道德说教的渗透,远远不能够抵达刹住风气的效果。
根据现行的法律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仅仅是治安管理处罚的条款,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罚款,看似是对不文明行为的惩罚,却不能够起到威慑和震撼的效果。对于已经刻字的人来说,不过就是几百元的罚款和几天的行政拘留,并没有太大的威慑力。对于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来说,还可能希望尝试一次,这即是法律存在的短板。
法律的设计,在于人们心中敬畏的形成,不敢去尝试是最低的限度。假如只是这样的惩罚,似乎不能够形成防火墙,不文明的行为还是会层出不穷。对于那些刻字的游客,笔者以为除了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惩罚外,还应该纳入全国联网的信用体系内,以黑名单的形式公之于众,各大景区都能够联合起来,共同抵制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的游客,共同维系好一个良好的环境。这才是遏制像刻字这类不文明现象的共同努力所在。
令人欣慰的是,根据2020年4月出台的《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已有多名游客因存在破坏文物行为受到行政拘留、罚款、列入不文明旅游记录等处罚,延庆区12家等级景区已对以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不予接待。其实,期待着更多的景区能够形成这样的联动模式,能够让不文明的行为无处遁形,形成一定的敬畏,才能变得真文明。(刘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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