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深渡河村的76岁老人闵光玉,收到了村会计送来的330元“孝心款”。这笔钱来自全县推广设立的农村孝心养老基金,每个月,都会送到各村70岁以上老人手中。(《湖北日报》)
闵光玉老人所领到的“孝心款”其实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老人的子女共同出资,另一部分由县、乡镇、村三级按子女共同出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虽然老人每月领导的“孝心款”并不高,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而且也只有年龄达到70岁以上的老人才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但是“孝心款”在创新农村养老问题新模式、推进孝老敬老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不容低估。
当下,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有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口17.3%,老龄化增速快于世界平均水平。老龄化社会所带来的问题,不仅是社会成员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且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来说,养老压力巨大。特别是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养老问题就显得格外突出。
从理论上说,我国是东方文明古国,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源远流长,孝敬父母、赡养老人应该成为每一位子女的自觉行为,但是近些年来,在一些农村地区,子女不孝敬老人、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老人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如何让更多的子女能够孝老敬老,让老有所养不再成为一句空话,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而且急需破解的难题,而湖北省兴山县推广设立的农村孝心养老基金,让老人领“孝心款”的做法,让人眼前一亮。
在赡养老人时,子女因为出资多少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最后导致虽然有好几个子女但老人没人赡养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而农村孝心养老基金的设立,等于是约法三章,子女怎么出资、出多少变得有章可循。更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县、乡镇、村三级按照子女出资总额10%的比例给予补助的做法特别具有创新意识。所以,“养老金”不仅体现出了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心,而且还减轻了子女特别是家庭贫困子女的养老负担。
“孝心款”为老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一定保障,但是“孝心款”并不是一笔普普通通的钱款,它还包含了子女的孝敬和政府的关爱,营造出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子女尽孝”三位一体的孝老敬老氛围,这对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孝老敬老社会风尚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刘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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