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已经被揭露的案例来看,在出版发行、电影电视、网络视频等典型的文化领域均出现不同程度数据造假问题,而且花样翻新。真善美是优秀文艺创作的价值标杆,如果失去真,善与美也就成为虚伪。虚假数据信号给不良文艺作品开绿灯,作品就失去公允的评判标准,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就会出现,进而造成文化创造与传播的紊乱。(《人民日报》)
正如这篇文章所指出的那样,时下文化领域的数据造假现象已经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甚至已经变成了业内名正言顺的“数字创意”行为,并且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比如说,图书发行量造假、读者覆盖面造假、网络剧的点击量造假、电视剧或综艺节目的收视率造假、电影的票房造假……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似乎不造假反倒显得不太正常,这种现象实在有必要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
数据造假是一种文化不自信的表现。从表面上,数据造假是为了达到对自己有利的某种目的,比如让读者、让观众满意、让领导满意、让上市公司的股东满意。但是,造假的实质是一种欺骗,是以不正当的手段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且,就文化领域的造假现象而言,数据造假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对我们的作品、对我们的文化不够自信。否则,何须用造假来传递假信息。
一般来讲,文化领域的数据造假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凭空捏造数据,因为完全是无中生有,也就无法考证,只要能忽悠公众,让公众信以为真就行;另一种方式是付出真金白银,让一些专门机构为网络剧刷量或自己掏钱补贴票房,这样依靠人工强行催生的数据也是假数据。虽然这两种数据造假的方式不同,但是这种假数据所营造出的假繁荣对文化领域所产生的危害却是一致的。
数据造假让文化失去本真。不论是影视剧还是书报刊,都属于精神文化产品,都是传递真善美的载体。如果说,精神文化产品自身质量过得硬,获得了口碑和市场的双丰收,这当然是一件喜事。但是为了商业利益,用数据造假的方式去糊弄舆论,满足资本贪婪的胃口,再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也会丢失应有的光泽。精神文化产品需要用内在品质鼓舞人、激励人、熏陶人,数据造假的行为不仅丑陋,也让文化失去了本真。
从统计学的角度来讲,数据可以反映某一行业会或某一领域的发展水平或真实状况,但是前提是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我们单看数据本身,整个文化领域行业可谓形势一片大好,前景十分灿烂。但是,如果用力挤去这些假数据所包含的水分,我们会发现,需要努力奋斗的地方还有许多。文化领域的假数据可以给某些机构、某些个人带来收益,但是损害的却是中华文化的健康肌体。而且,虚胖的假数据根本不会带来文化的真繁荣。(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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