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组驴友在北京密云古北口蟠龙山长城敌楼内生明火做饭的照片在网络上传播,照片中长城敌楼内部墙体已被熏黑。该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涉事驴友是从河北境内进入蟠龙山长城的,并未买票,被景区管理人员发现后,其中的绝大多数驴友已经下山。目前密云区文化委员会执法队已对现场进行勘查,当地警方也已介入调查。(《北京青年报》)
野炊是驴友旅游探险过程中的“传统项目”,也是食物补给的一种重要方式,本来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更不该成为引发舆论关注和讨论的焦点,而这次的情况却有点出人意料。一组驴友不仅通过非正常手段未买票进入景区,而且还在明长城上生火野炊,熏黑了长城敌楼内部墙体,这就有点非同寻常了。
为啥要在明长城上生火野炊,是为了直播赚流量还是为了充饥补能量,真实情况我们并不清楚,也不想进行毫无意义多的猜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不管熏黑的墙体是否能够修复,在明长城这样的重点文物上生火野炊本身就是一种不恰当甚至是一种违法行为,这说明这些驴友还缺乏必要的文物保护意识,把明长城当成了普通的建筑,这一现象其实是敲响了文物保护的警钟。
明长城是明朝在北部地区修筑的军事防御工程,是中华民族守卫家园、勇敢抗敌的精神象征,同时也体现出了我们的祖先在军事和建筑等领域的杰出才能。而且,由于明长城承载了深厚的历史积淀,文化内涵也十分丰富,在世界上都有着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所以明长城早已被国家确立为全国重点文物单位。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文物单位,却遭遇了驴友的烟熏火烤,想想实在有些痛心。
文物是一种不可复得、无法再生的珍贵历史文化资源,是人类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文物不仅是文物部门的义务,也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职责,我国的《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文物保护工作以及损坏文物应该受到的处罚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过失或者故意损坏文物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这说明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虽然我国有关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少,但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很多人对此知之甚少,再加上有些文物保护单位在监管上存在漏洞,文物遭受损坏也就在所难免。比如这次驴友长城野炊事件就,如果明长城管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更细致更深入一些,驴友在明长城野炊的行为或许就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因此,要想文物保护工作多些成效少些意外,法规宣传和日常监管都得跟上才行。(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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