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点击“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便能享受“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诉讼参与人的任何诉讼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当事人可以“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8月19日《人民日报》
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意味着“法行网上”成为现实,而法行网上,可以一举三得。
让互联网经济有所得。随着网络日益普及,深入人心,网络经济正得到长足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网络经济也不例外,如何让法治为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护航?必须有网络思维运行的法治管理模式,互联网法院的诞生就是打造这种模式。目前,杭州的信息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超过50%,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阿里巴巴、网易、海康威视等互联网龙头企业蓬勃发展。杭州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处理案件两万余件,为互联网法院的设立积累了实践经验。很显然,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必然让互联网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有更多获得感。
让网民有权益保障有所得。互联网时代的纠纷,当事人各方跨越时空而存在,案件管辖弱化了住所、纠纷所在地等地域因素,建设专门的涉网案件专业法院,可以降低诉讼差旅费消耗等成本,可以让网民有权益保障的获得感。比如,北京的网民如果因网购纠纷状告淘宝公司,可以不用到杭州来起诉,淘宝公司也不用派人到北京应诉。这样,可以少跑腿,甚至不跑腿,让数据跑腿,让网民的权益在数据跑腿中得到保障,更方便公众权益保障,同时,也促进网络商人更加注重保护顾客权益,因为拖拉战术不管用了。
让法治建设有创新进取有所得。网络时代的到来,我们的法治建设也必须与网俱进,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创新进取的硕果,不但有利于法官更有时间投入专业力量钻研互联网案件,提高网络案件的审判质量;而且可为互联网法院的普及与拓展积累经验,从而,让互联网法院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载体工具。法治建设不能固步自封,必须适应时代,顺应时代,在为时代进行法治护航中不断丰富,不当充实,创新进取。(唐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