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最美小区评选办法>的通知》(溪创建办发〔2014〕25号)文件要求,县“四城一奖”办于2014年1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对全县自愿申报参评县级“最美小区(楼宇、院坝、小巷)”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文明礼仪、绿化美化等方面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审,并于2015年1月19日至23日将拟命名表彰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
经县“四城一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以下10个公示期无异议的小区(楼宇、院坝、小巷)予以表彰:
通过复检的是:
最美小区:弘禹骄园一部、弘禹骄园二部、西城紫都
最美院坝:西来关原妇幼保健院
最美小巷:龙台街
2014年度新评选的是:
最美小区:飞云山庄、经贸小区、杨河花园小区
最美院坝:城南小区
最美小巷:北门沟小区
希望受到表彰的“最美小区(楼宇、院坝、小巷)”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余小区(楼宇、院坝、小巷)积极学习先进,深入开展创建评比活动,争取今后迎头赶上。
特此通报
巫溪县“四城一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6日
巫溪县“四城一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发
巫溪县“四城一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溪创建组发〔2015〕6号
巫溪县“四城一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楼宇、院坝、小巷)”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最美小区评选办法>的通知》(溪创建办发〔2014〕25号)文件要求,县“四城一奖”办于2014年1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对全县自愿申报参评县级“最美小区(楼宇、院坝、小巷)”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文明礼仪、绿化美化等方面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审,并于2015年1月19日至23日将拟命名表彰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
经县“四城一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以下10个公示期无异议的小区(楼宇、院坝、小巷)予以表彰:
通过复检的是:
最美小区:弘禹骄园一部、弘禹骄园二部、西城紫都
最美院坝:西来关原妇幼保健院
最美小巷:龙台街
2014年度新评选的是:
最美小区:飞云山庄、经贸小区、杨河花园小区
最美院坝:城南小区
最美小巷:北门沟小区
希望受到表彰的“最美小区(楼宇、院坝、小巷)”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余小区(楼宇、院坝、小巷)积极学习先进,深入开展创建评比活动,争取今后迎头赶上。
特此通报
巫溪县“四城一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6日
巫溪县“四城一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发
巫溪县委宣传部 巫溪县文明办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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