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四个全面”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构铸“厚德巫溪”,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感动巫溪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身边好人”激励市民“日行一善”,以公民道德建设为主线,构铸“厚德巫溪”,引导和激励人们以“感动巫溪人物”为榜样,做有梦想有追求的重庆人。
二、推荐要求
(一)巫溪籍或长期在巫溪工作生活的非巫溪籍人士。
(二)遵纪守法,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和中华传统美德,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群众认可。
(三)推荐人物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明显的个性特点。推荐材料要以真实准确,有典型的代表性和鼓舞性,能引起社会共鸣,能讴歌传统美德,能激励社会进步。
(四)推荐人物要有感染力。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注意区分“先进人物”与“感动人物”的区别,要将推荐重点倾向农村、社区、学校、工厂等基层,充分体现候选人的平民性、草根性,在基层寻找平凡中的伟大,平凡中的感动,人物的事迹突出、细节感人。
(五)往届感动巫溪人物(详见附件2)不重复推荐。
三、评选及表彰
(一)确定候选人。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经评审委员会商讨,最终确定20名年度感动人物候选人。
(二)评选感动人物。20名候选人事迹展播后,经过网络投票、纸质投票、评审委员会投票三个阶段,最终确定年度10名感动人物。总分以100分计算,各阶段分别按3:3:4的比例计算得分。
1.纸质投票。由《巫溪报》制作选票,分别向城区市民和各乡镇(街道)分发选票,按得票多少计算得分。最高票数为30分,然后每个名次递减0.5分。
2.网络投票。在重庆巫溪门户网制作专页宣传感动人物相关事迹,各网友在线投票,票数最多者为30分,然后每个名次递减0.5分。
3.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宣传部、群工部、电视台、文化委、总工会、妇联、团委、民政局及居民代表组成,以最高分40分打出个人得分,所有成员的平均分为该感动人物该阶段得分。
(三)组织颁奖晚会。组织召开“感动巫溪人物”颁奖晚会,为获奖人物颁发奖牌和奖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一)1月到10月。推荐候选人时段。
(二)6月至10月。县电视台、《巫溪报》对候选人事迹进行集中采写和报道。
(三)10月至11月中旬。县电视台、《巫溪报》对感动人物候选人事迹进行集中展播和报道。
(四)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组织投票活动,确定年度感动人物名单。
(五)次年1月中旬。举行颁奖晚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积极推荐。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挖掘报送,在全县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浓厚氛围。要将感动人物推荐与身边好人推荐相集合,不断提高参与率、增强互动性、扩大影响面。各乡镇(街道)、部门全年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并填写好推荐材料上报至指定邮箱,推荐时间截止评选活动当年10月底。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宣传文化工作年终考核。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县内各新闻媒体要把宣传报道“感动巫溪人物”纳入重要安排,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人们把心灵感动转化为道德实践的实际行动。
(三)各地各部门推荐候选人,应同时以电子和纸质形式报送以下材料:《感动巫溪人物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张标准照及3—5张工作生活或具有特定意义的图片。
联系人:乔金平 李 冬
联系电话:51522401;
电子件报送邮箱: 740363433@qq.com;
纸质件报送地址:巫溪县委宣传部宣教科。
附件:
2015年3月30日
巫溪县委宣传部 巫溪县文明办主办
巫溪文明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第03014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 1012010003